(来源:昆明统计)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统计局技术资格考试 ,省委和省级国家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和要求技术资格考试 ,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从2025年起,云南省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省内合格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合格标准为80分技术资格考试 。
二、自考试合格一年内可按相关规定参加云南省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技术资格考试 。
三、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知技术资格考试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统计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