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月5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华菱钢铁提问:新聘任的财务总监汪净引发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会计专业 。据我们了解,汪净此前并无明显的财务相关经验,然而依据《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在此情况下,公司总经理提名汪净担任这一重要职务,难免让投资者心生疑问:这一决策过程是否充分考虑了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炼先生从事财务工作并担任财务部部长多年,专业经验丰富,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计专业 。汪净先生历任生产、技术等多个岗位,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卓越的表现,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来源:金融界